第 2 章
第2章 仿制潮涌:红白机南下与卡带作坊(约 1986 年)
1986年夏天,广州解放中路一家电器维修铺的卷帘门半开着,里面飘出松香和焊锡的气味。修理工陈志强正在拆一台从没见过的机器。送修的是个常跑香港的水客,说这东西叫“家庭电视游戏机”,孩子玩了半年突然不出画面了,让看看能不能修。陈志强撬开塑料外壳,发现里面是一整块墨绿色的电路板,上面密密麻麻焊着集成电路块,最大的那块芯片上印着日文和“NTSC”字样。这种集成度他在收音机和录音机里从没见过。他用万用表量了几个测试点的电压,判断电源部分正常,故障应该在图像输出模块。拆下输出端口附近的滤波电容测量,果然击穿了。换上一个同规格的电容,接上店里那台九寸黑白电视,屏幕亮了——像素构成的阶梯和管道填满画面,一个小人在上面跳跃攀爬。水客来取机器时付了十五块修理费,临走说了一句:这东西在香港卖一千多港币,有人在做一模一样的,便宜很多,要不要看看。陈志强说要。第二天水客带来一台机器。
外壳上没印商标,塑料壁比那台日本原装机薄,边缘有毛刺,但插上卡带之后画面照常亮起来,操作手感也完全一样。价格三百二十块人民币——不到原装机的三分之一。这台机器就是台湾电子厂在1985年破解任天堂红白机芯片方案后批量生产的仿制机,通过香港贸易公司转口进入大陆,在广州深圳汕头的电器市场里流通,批发价一台不到两百港币。陈志强当天做了决定。他把维修铺的一半空间腾出来,开始从香港渠道拿货。这个决定单独看是一个修理工嗅到了新产品的利润空间,但把镜头拉远到整个珠三角,1986年到1987年间,成百上千个做电器维修、收音机零件转卖、磁带转录、香港带货的人,几乎同时转向了同一件事:把仿制红白机弄进来,卖出去。他们没有行业协会,没有统一进货渠道,没有价格联盟。驱动他们的信号来自同一个源头——上一章描述过的走私雅达利2600已经在市场上证明了一件事:中国城市家庭愿意为能在电视上玩的东西付钱。雅达利走私价在六百到八百元,只能覆盖极少数人。仿制红白机把价格压到三百元以下,这个数字恰好落在城市工薪家庭几个月积蓄可以承受的范围内。需求信号本身已经足够明确。
仿制红白机把价格压到三百元以下,这个数字恰好落在城市工薪家庭几个月积蓄可以承受的范围内。需求信号本身已经足够明确。1985年深圳东门老街那个被工商部门以“聚众围观影响通行”为由取缔的游戏机地摊,换了两条街之后继续经营了整整八个月。摊主后来回忆,那八个月里卖出超过两百台雅达利2600和上千盘卡带。两百台听起来不多,但每一台都是从香港用旅行袋分批背进来的,每一笔交易都在没有发票、没有保修、没有固定经营场所的情况下完成。这个数字说明供给远远跟不上需求。仿制机解决了供给瓶颈。台湾的仿制产业链在1985年下半年成型。核心环节是芯片逆向工程:台湾电子厂购买原装红白机,拆解出中央处理器和图像处理器,用显微镜逐层拍照、逐线复制电路布局,然后重新制版流片。这个过程在技术上属于侵权复制,但在当时的台湾并没有受到有效约束。台湾直到1986年才修订著作权法将电脑程式纳入保护范围,集成电路布局的专门保护要到1990年代才建立。
在1985年这个窗口期,破解和仿制游戏机芯片在法律上处于灰色地带。仿制芯片的性能不如原版。原装红白机的图像处理器能稳定输出256×240分辨率的画面,仿制芯片在高温或长时间运行后会出现画面抖动、色彩偏移、精灵图闪烁。但这些缺陷对大多数消费者不构成障碍,他们此前从未见过电子游戏画面,没有比较基准。一台仿制机插上卡带能出画面、手柄能控制小人移动跳跃,这就够了。芯片仿制完成后,台湾电子厂批量生产主板。主板上除了核心芯片还需要电阻、电容、PCB基板和连接器,这些元器件在台湾电子产业生态里都是标准件,采购成本极低。外壳模具在台南塑胶厂里开模注塑,用的是回收塑料粒子,成本进一步压缩。一台仿制机的出厂成本在八十到一百二十港币之间,批发到香港的价格在一百五十到一百八十港币之间。香港在链条里扮演转口枢纽。香港贸易公司从台湾进货,然后对接内地批发商和水客。这个过程利用香港作为自由港的便利——货物进出不需要关税,外汇结算灵活,运输网络成熟。
更重要的是,香港贸易商熟悉内地市场的灰色通关渠道。成批仿制机从香港运到深圳、珠海、汕头,走的是和雅达利走私完全相同的路径:装在旅行袋里分批携带过关、藏在货柜车夹层中混入、通过渔船在珠江口沿岸小码头卸货。变化在于规模。雅达利时代一次带三五台机器过关就算大生意,到了1986年下半年,一次带二三十台仿制机成为常态。在深圳罗湖口岸,海关人员开始注意到过关旅客携带的“电子玩具”数量明显增多。但这些物品在当时的海关税则里没有明确归类——税则里没有“家用电视游戏机”这个类别。海关人员只能按照“电子玩具”或“家用电子产品”进行估价征税,税率不统一,查验标准也不统一。这种制度滞后给了仿制机流通一个宽松的窗口。机器进来了,下一个问题就是卡带。原装红白机的游戏卡带是一个封闭系统。每盘卡带内部包含两块ROM芯片——一块存程序代码,一块存图像数据——以及一个锁存芯片用于切换存储体。
任天堂对卡带生产实行严格授权控制:第三方游戏开发商必须向任天堂购买专用卡带模具和加密芯片,每盘卡带的生产都需要经过任天堂的质量审核和数量核准。这套体系确保任天堂对游戏内容和供应量的绝对控制。但在仿制机的生态里,这套控制体系完全不存在。第一批进入大陆的仿制机配套卡带是和机器一起从台湾运过来的。台湾的盗版卡带作坊已经解决了ROM芯片复制的问题:拆开原版卡带,把ROM芯片取下来放进EPROM读取器读出全部数据,然后用EPROM烧录器把数据写入空白芯片。空白EPROM芯片在台湾电子市场上随处可以买到——日本产的一盘容量256K比特的EPROM售价约合港币三十元,台湾本地产的更便宜。烧录设备也不贵,一套入门级的EPROM烧录器加紫外线擦除器在1986年的售价约合港币两千元。这意味着任何人只要有这些设备和基本技术能力,就可以复制任何红白机游戏卡带。技术门槛具体到什么程度?
烧录一盘卡带的操作流程不超过十个步骤:撬开原版卡带外壳、取出ROM芯片、插入EPROM读取器、运行读取程序把数据存到磁盘上、取出空白EPROM芯片、插入烧录器、运行写入程序把磁盘上的数据烧进芯片、用紫外线灯照射窗口封住数据、把芯片焊回卡带电路板、盖上外壳。整个过程熟练工可以在二十分钟内完成。这十个步骤在1986年的广州开始被大量复制。陈志强卖出第一批仿制机之后很快遇到卡带供应不足的问题。从香港过来的卡带品种少——只有《超级马里奥兄弟》《坦克大战》《魂斗罗》等七八个热门游戏——而且价格高,一盘盗版单卡要卖到六十到八十元。客人买得起三百二十块的机器,但买两三盘卡带就要再花一两百块,这个消费结构限制了机器的普及速度。他决定自己做卡带。他去了一趟深圳电子市场。当时的深圳电子市场在华强北一带已经形成规模——不是后来那种高楼里的专业卖场,而是沿街排列的几百个小摊位和店面,卖各种电子元器件、二手仪器、拆机零件和空白电路板。
陈志强在那里找到了需要的东西:空白EPROM芯片,一盘六十块;EPROM烧录器,一台两千三百块;配套的紫外线擦除器四百块;卡带外壳,有一个做塑料加工的小厂愿意接单开模,开模费一千二百块。他算了一笔账:设备投入不到四千块;一盘空白卡带的物料成本——包括芯片、电路板和外壳——大约四十块;烧录一盘的人工成本几乎为零。如果卖六十块一盘,每盘毛利二十块,卖掉两百盘就能回本。他买了设备回去开始做。第一批做了三十盘《超级马里奥兄弟》。原版卡带是从香港买来的正版货,他把正版卡带的ROM数据读出来烧进空白芯片。烧完之后插上机器测试,三十盘里有四盘不能运行。检查发现是焊接问题——芯片引脚和电路板焊盘之间有虚焊。重新焊接之后三盘好了,一盘还是不行,估计是烧录过程中数据写入出错。他把那盘报废的芯片放在紫外线灯下照二十分钟擦除数据,重新烧录一次之后也好了。最终良品率:三十出二十七,报废率百分之十。这个报废率在当时的家庭作坊里是正常水平。
后来广州荔湾区一带形成了卡带烧录的集中区域,同行之间交流的经验数据是:新手入行前三批的报废率通常在百分之十五到二十之间;熟练之后可以控制在百分之五以下;但即使熟练工也偶尔会遇到整批报废的情况,通常是烧录器电压不稳导致写入错误,或者空白芯片本身存在出厂缺陷。陈志强把这二十七盘卡带定价四十五块一盘,比香港过来的盗版卡便宜了百分之二十五以上。一周之内全部卖完。然后他面临一个新问题:下一批做什么游戏?原版卡带的来源决定了盗版的内容选择。他手上有《超级马里奥兄弟》的正版卡带可以当母版复制,但其他热门游戏的正版卡带他买不到或者买不起。正版红白机卡带在香港的零售价在一百五十到三百港币之间,买一盘回来当母版复制意味着前期投入很高,而且买回来之后如果发现游戏不受欢迎,这笔投入就打了水漂。市场的解决方式是把母版变成共享资源。广州的卡带烧录者之间形成了一个非正式的交换网络。
一个作坊主买了一盘正版《魂斗罗》回来做母版,烧出第一批盗版卡之后会把母版借给认识的同行使用;作为交换对方也会把自己的母版借出来。这种交换没有书面协议,没有租金计算,甚至没有明确的归还期限。它运行在熟人信用之上,而这种信用之所以有效是因为大家都在同一个电子市场进货元器件、在同一个圈子交换技术信息、面临同样的供需压力。通过这种交换网络,任何一盘正版卡带进入广州之后可以在一个月内被复制成数十盘盗版卡带进入市场。这些盗版卡带中的一部分又会被其他城市的烧录者买走当作母版再次复制,第二轮扩散之后母版数量呈几何级增长。到1987年上半年,广州市面上能买到的盗版红白机游戏已经超过一百种。这个数字不是来自任何统计报告,而是来自当时玩家之间的交流记录和卡带贩子口头流传的清单。这一百多种游戏覆盖了任天堂官方游戏库的大部分热门作品,但它们的传播路径与官方发行计划毫无关系。
任天堂在日本和北美市场的游戏发行按照精心安排的时间表进行,哪款游戏在哪个季度上市要考虑市场竞争、开发周期和营销节奏。但在中国市场,一款游戏的流行完全取决于它什么时候被某个水客从香港带进来、什么时候被某个烧录者选中当母版复制、什么时候在某个城市的电子市场里被摆上摊位。这种无序扩散产生了一个意外的效果:中国玩家接触红白机游戏内容的顺序与全球主流市场完全不同。《超级马里奥兄弟》在全球范围内是红白机的首发护航游戏,几乎所有玩家都是先玩到它再玩到后续作品。但在广州电子市场里,1987年夏天最畅销的三盘盗版卡分别是《魂斗罗》《坦克大战》和《冒险岛》,《超级马里奥兄弟》反而排到了第四位,因为它的母版进入广州的时间晚了一个月。顺序差异看起来只是一个小细节,但它意味着中国玩家对红白机游戏世界的认知地图从一开始就是按照本地盗版供应链的节奏绘制的,而不是按照原厂的产品矩阵绘制的。这种认知偏差在此后的几十年里反复出现。
中国游戏市场的内容偏好结构始终与全球主流市场存在系统性差异,追溯这种差异的起点,就在1986年至1987年广州那些家庭作坊的烧录器旁边。烧录器运转的过程中,另一个重要的变化正在发生。单卡模式——一盘卡带只装一个游戏——在盗版生态里很快被证明不够经济。一盘空白卡带的物料成本是四十块,不管里面烧的是一个游戏还是多个游戏,成本都一样。但消费者显然更愿意花六十块买一盘里面有四个游戏的卡带,而不是花四十五块买一盘只有一个游戏的卡带。合卡的诞生是供需双方共同推动的结果。技术上的实现并不复杂:把多个游戏的ROM数据按顺序烧进容量更大的EPROM芯片,然后在卡带电路板上加装一个切换开关——有的是物理拨动开关,有的是通过按下复位键的次数来切换游戏。切换逻辑很简单:每次开机或复位时,电路读取开关状态决定从哪个存储段读取程序代码。第一代合卡通常集成四个游戏。菜单不存在,开机直接进游戏,要切换就按复位键或者拨动开关。
游戏的排列顺序由烧录者决定,没有任何设计逻辑可言。《超级马里奥兄弟》旁边可能紧挨着《坦克大战》,《魂斗罗》旁边可能塞进一个益智类解谜游戏。这种随机排列塑造了一种独特的游玩经验:玩家不知道按一次复位键之后会进入什么游戏,每次切换都带有抽奖式的意外感。四合一之后很快出现了八合一、十六合一甚至六十四合一。容量越大的EPROM芯片价格越高,但分摊到每个游戏上的成本反而更低。一盘六十四合一的卡带物料成本大约八十块,售价可以定到一百二十块以上。消费者觉得自己用一盘卡的钱买到了六十四个游戏,赚大了,而实际上这六十四个游戏里可能有一半是同一款游戏的略微变体版本,或者是一些极其简单的小游戏填塞容量。最极端的一种合卡出现在1987年底。一张卡带在包装盒上印着夸张的金色数字“9999 in 1”,开始在广州和深圳的电子市场上流通,售价一百八十块。
买家拿回去插上机器一按复位键,发现游戏列表确实很长,但仔细玩下去就会发现绝大多数“游戏”实际上是同一个基础游戏的关卡变体——《坦克大战》的三十五关每一关被单独列为一个“游戏”,《超级马里奥兄弟》的三十二关也被拆成了三十二个条目,再加上一些画面颜色不同但玩法完全相同的重复项,硬凑出了这个数字。这种欺骗性营销在当时几乎没有受到任何约束。没有消费者权益保护机构会来查一盘盗版游戏卡带的标注是否属实,也没有行业标准定义什么叫“一个游戏”。唯一起作用的市场约束是口碑——某个摊位的合卡如果灌水太严重,买家下次不会再来。但这个约束只对固定摊位有效,对流动摊贩和一次性交易完全无效。合卡的流行完成了盗版生态的最后一块拼图。仿制机压低了硬件门槛,盗版单卡解决了内容供应,合卡则把内容获取成本压缩到了极限。一百二十块钱买一盘六十四合一,相当于每个游戏不到两块钱,而当时一本普通连环画的价格也要三五毛钱。
在这种价格结构下,一个普通工薪家庭为孩子购买一台仿制红白机加一两盘合卡的总支出可以控制在五百元以内。这笔钱相当于一个城市职工两三个月的工资,但作为一次性消费来换取持续数月甚至数年的家庭娱乐,很多家庭愿意掏。游戏消费的第一次大规模扩散就这样完成了。扩散的速度可以从一个间接指标看出来:电视机维修率。红白机需要通过射频接口连接电视,长时间使用会对电视机的调谐器造成磨损,尤其是老旧的黑白电视和早期彩电,其机械式频道旋钮在反复拨动后容易出现接触不良。广州越秀区一家家电维修店在1987年下半年的维修记录显示,送来修理频道旋钮故障的电视数量比上一年同期增加了约百分之四十,其中相当一部分用户承认是因为孩子玩游戏机频繁拨动旋钮导致的。
这个细节指向一个实质性的变化:电子游戏已经不再是少数走私品消费者的私密娱乐,而是开始进入普通家庭的日常生活,并开始在物质痕迹上留下印记——磨损的电视旋钮、手柄上被汗水浸褪色的塑料按键、沙发前地面上因为长时间坐着玩游戏而被磨出痕迹的水泥地。这些物质痕迹扩散的速度超出了任何人的预期,包括那些正在制造仿制机和盗版卡带的人。1987年春节前夕,陈志强的维修铺已经彻底变成了游戏机店。铺面里摆着五六台接好电视的仿制机供客人试玩,柜台后面堆着装机器的纸箱和一排排码好的盗版卡带。他雇了两个帮手,一个负责试机和烧录卡带,一个负责看摊卖货。进货渠道已经从最初的水客带货升级为直接从香港贸易公司走货,每次进货不少于五十台机器,用货柜车夹层从皇岗口岸运进来,运费和风险分摊之后单台成本进一步下降。春节前最后一周,他一天能卖出十几台机器和二三十盘卡带。买家大多是父母带着孩子来,孩子站在试玩机前面不肯走,父母问价钱,犹豫一会儿,最后掏钱买下。
陈志强注意到一个规律:大多数父母掏钱的时候脸上的表情不是兴奋,而是妥协。他们不是因为认可这个东西才买,而是因为孩子想要这个东西而价格刚好在他们能承受的边缘线上,所以买了。这种妥协式消费是仿制机大规模扩散的社会心理基础。如果机器价格还像雅达利时代那样高达六七百元,妥协就不会发生,因为价格超出了承受边缘线太多。三百二十块钱恰好是一个临界点——它高于日常消费品的价格区间,让人需要犹豫一下,但又没有高到让大多数人直接放弃的程度。临界点上的消费决策最容易受到外部因素推动:孩子的哭闹、邻居家已经买了的压力、过年了给孩子买个像样礼物的心理暗示。仿制机产业无意中找到了这个临界点,并将其变成了自己的利润基础。但这个产业的所有参与者都知道一件事:他们做的是未经授权的复制生意。机器是仿制的,芯片是破解的,卡带是盗版的,整个链条没有任何一个环节拥有合法的知识产权授权。他们之所以能做下去,不是因为有什么法律保护,而是因为制度的注意力还没有覆盖到这个领域。
版权法在中国当时几乎不存在。1986年颁布的《民法通则》首次在法律条文中提到了著作权保护,但只是原则性规定,没有具体执行细则,更没有涉及计算机软件和电子游戏的专门条款。《著作权法》要到1990年才颁布实施,针对计算机软件的保护条例更要等到1991年才出台。在这个法律真空期里,复制一盘游戏卡带的行为在法律上甚至没有一个明确的罪名可以适用。商标法同样覆盖不到。仿制机不使用任天堂商标,而是在外壳上印自己编造的品牌名——天马、巨星、海王星、小天才——这些名字有的是香港贸易商注册的,有的是内地组装厂自己起的,有的干脆连注册都没有直接印上去。即使有商标注册意识的人,在当时也很难完成有效的商标保护。中国的商标制度本身还在重建过程中,《商标法》1983年才颁布实施,商标注册审查周期漫长,侵权认定标准模糊,跨区域执法几乎不可能。制度真空不是偶然现象,而是转轨时期的系统性特征。
1980年代中期的中国法律体系正在从计划经济时代的行政命令式管理向市场经济时代的法治化管理过渡,大量新出现的商品形态和经济活动落在旧法律框架的覆盖范围之外。立法机关不可能预见到电子游戏机的出现并提前制定相关法律,因为立法需要时间而市场变化的速度远远快于立法周期。在这个窗口期里,仿制和盗版不构成法律风险,只构成商业风险。你的货可能被海关查扣,你的摊位可能被工商取缔,但这些风险都是经营层面的,不是法律追诉层面的。没有人会因为复制了一千盘《魂斗罗》卡带而坐牢,不是因为这种行为合法,而是因为没有一个检察官知道该用什么罪名来起诉这种前所未见的行为。这种制度环境的特殊性,塑造了中国电子游戏产业起步阶段的基因选择。当仿制行为没有任何法律后果时,市场主体在做决策时就不会把“合法性”纳入成本收益计算。他们只需要考虑市场需求、技术可行性、资金周转和竞争压力这些纯商业变量。
而在这些变量的作用下,仿制和盗版是理性的最优解——它启动成本最低,技术门槛最低,市场风险最低,回报周期最短。没有人会选择原创开发。因为原创开发需要更高的技术能力,更长的开发周期,更大的资金投入,而开发出来的产品在没有任何知识产权保护的环境下会被同行在一周之内复制并以更低的价格出售,让原创者的投入血本无归。这不是道德问题,而是激励结构问题。在一个制度不保护原创的环境中,无版权复制不是一种堕落的选择,而是一种理性的生存策略。每一个参与这个生态的人——从台湾芯片破解工程师到香港贸易商到广州烧录作坊主到内地批发商和地摊摊主——都在同一套激励结构下做出了对自己最优的决定。而这些个体的理性选择汇聚在一起,就构成了产业层面的集体路径选择:以复制为基本逻辑,以价格为唯一竞争维度,以速度为生存条件。这套路径一旦确立,就具有强大的惯性。陈志强在1987年夏天听到了一个消息。
一个经常从他这里拿货的批发商说,中山有一家厂子开始自己组装仿制机了——不只是从香港拿货,而是从台湾直接进芯片和主板半成品,然后在中山的厂房里做外壳注塑和整机组装,出货价格比香港过来的整机又便宜了三十块一台。他意识到这门生意的门槛比他想象的更低。如果中山的厂子能自己组装,那就意味着任何有注塑机和电路焊接能力的小厂都能进入这个市场。一旦产能大规模扩张,价格会继续下探,利润空间会被压缩到他这种零售端的小商户难以生存的程度。他猜对了一半。中山的那家组装厂确实开始出货了,而且不止中山一家。到1987年底,佛山、东莞、深圳宝安都出现了类似的组装厂,有的做整机,有的专做主板,有的专做外壳,有的专做手柄配件。整个珠三角地区正在自发形成一条仿制游戏机的分工产业链。这条产业链上的每一个环节都不需要原创技术,只需要复制能力:芯片破解由台湾那边完成,主板设计照抄原版PCB布局,外壳模具翻模自台湾已有的模具,手柄按键结构直接复用原装设计。
没有任何技术积累发生在原创层面,但产业链的效率极高。从台湾进芯片到中山组装整机到广州批发市场出货,整个周期不超过两周。单台成本被压到了一百五十元以下,零售价跌到了两百五十元左右,比一年前又下降了百分之二十以上。价格下降进一步扩大了消费群体。1987年底,广州海珠区一家百货商店的柜台开始销售仿制红白机。这是仿制机第一次进入正规零售渠道。虽然百货商店的采购经理并不清楚这些机器的知识产权状况,他只是看到这个东西好卖就进了货,而供货商提供的发票上写的是“电子玩具”,没有任何品牌信息,也没有任何授权证明文件。百货商店柜台的出现是一个标志性节点。它意味着仿制机已经从地下市场爬出来,进入了合法商业空间的边缘地带。虽然它的出身是非法的,但它在流通环节获得了一层模糊的合法性外衣——因为百货商店是国营商业单位,它的柜台本身就带有一种制度认可的暗示,让消费者觉得这个东西应该是合法的,否则国营商店怎么会卖呢。
这种模糊合法性的外衣在此后的产业演进中反复出现。每一次产业形态变化都会利用制度分类的不清晰来为自己争取生存空间。后来的学习机利用的是“教育用品”的分类,街机厅利用的是“文化娱乐场所”的分类,网游利用的是“信息服务”的分类。每一次都是把同一个本质上未经授权或处于监管灰色地带的产品,塞进一个制度已经认可的分类框里,从而获得暂时性的合法身份。这种策略不是任何人在一开始设计出来的。它是在仿制潮中自然演化出来的生存本能——当你做的事情在现有法律框架里找不到位置时,你就找一个位置最接近的分类钻进去,然后在被制度识别出来之前尽可能多地完成资本积累和市场扩张,等待下一次被迫转移的机会到来。陈志强没有等到下一次转移。1988年初,他的维修铺兼游戏机店关门了。不是因为生意不好,而是因为竞争太激烈,利润太薄。他卖一台机器只能赚三十块,卖一盘卡带只能赚五块钱,而铺面租金涨了,雇人的工资涨了,算下来一个月净赚不到一千块,不如回去专心修电器来得稳定。
他把剩下的库存清掉,烧录器和紫外线擦除器卖给了一个刚入行的年轻人。那台用来读取正版卡带的原装红白机,他自己留了下来,说是给儿子玩。但后来他儿子回忆,那台机器在家里放了三年,父子俩加起来玩过不超过十次。不是因为不好玩,而是因为陈志强看腻了那些像素画面。对他来说,这些东西从头到尾就是生意,从来不是娱乐。店铺关门那天下了一场小雨。陈志强把铺面里的纸箱搬上三轮车运回家,路上经过解放中路电子市场,看到市场里依然人头攒动。卖仿制机的摊位比一年前多了不止一倍,卖盗版卡带的摊位也是密密麻麻一排接一排。几个摊位上正在演示刚到的六十四合一新合卡,围观的人群挤得水泄不通,不时有人掏钱买下一台机器加两盘卡带,拎着塑料袋心满意足地离开。他蹬着三轮车经过这些摊位时,脑子里想的是下一批机器的批发价会不会跌破两百块,零售端还能不能挤出利润空间。他不知道的是,就在同一周,中山那家组装厂的老板正在和一个从北京来的商人谈合作。
对方提出的想法是把仿制机的电路板塞进一个带键盘的外壳里,然后在开机画面里加上“计算机学习”的字样,定价可以翻一倍,卖给那些想让孩子学电脑但又买不起真正计算机的家庭。这个想法后来变成了一个产品。而那个从北京来的商人,叫段永平。陈志强当然不知道这些。他只知道自己的游戏机生意做不下去了。而他留下的那套烧录设备,在那个年轻人手里又运转了三年。直到1991年《计算机软件保护条例》出台后,广州荔湾区组织了一次针对盗版软件和游戏卡带的集中查处行动,那个年轻人才把设备收起来,转行去做了VCD影碟机的维修生意。但那已经是另一个故事了。雨停的时候,三轮车已经拐进了一条小巷。巷子里几个小孩蹲在地上,围着一台九寸黑白电视。电视屏幕上《魂斗罗》的两个像素小人在丛林里奔跑开枪,画面偶尔因为仿制芯片过热闪出一条横纹,但孩子们浑然不觉。他们的全部注意力都在那个小小的屏幕里,在那个他们不知道叫“像素”但已经熟悉得不能再熟悉的世界里。
这个世界在三年前还不存在于这片土地上。而现在,它已经无处不在。它的根扎在台湾破解工程师的显微镜下,扎在香港贸易商的货柜车夹层里,扎在广州家庭作坊的电烙铁和烧录器旁边,扎在制度来不及命名、来不及分类、来不及管制的每一个缝隙里。而它一旦扎下根,就不会再退回去。不管制度将来用什么方式追赶,都只能在一个已经长成的生态上修修补补,无法回到那个一切尚未开始的时刻,重新选择一次不同的起点。